浙江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有哪些

2024-05-02 02:00
admin

浙江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有哪些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包括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专业市场、工业厂房、创业基地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免收2、3月两个月租金。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对减免租金的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企业房租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适用对象

承租省级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包括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专业市场、工业厂房、创业基地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不含国有独资、控股企业)。

二、政策口径

有关省级单位在全面梳理汇总企业承租经营用房情况的基础上,对涉及减免的房租与承租方签订减免租金协议并进行分类处理:

还未收取2020年2、3月房租的,一律不再收取;

已收取房租、未上缴省财政的,由单位直接退回企业;

房租已上缴省财政的,按照政府非税收入退付流程向省财政厅申请退付。

三、其他事项

鼓励各单位对受疫情影响严重暂时经营困难的其他经营主体,视情适当减免房租;

疫情防控期间,出租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疫情防控结束后,不得随意提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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