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规定

2024-05-13 02:00
admin
各地的政策主要有两方面。
1.对国有资产类用房的承租人直接减免房租。减免的条件有:

(1)多数地区要求承租人为中小企业;部分地区对企业所在行业有限制,如河北省减免房租的政策面向餐饮住宿百货业中小企业,广西壮族自治区面向商贸服务企业;
(2)租赁房产为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北京市表述为国有企业房产,上海市表述为国有企业的经营性房产);
(3)个别地区还需要其他条件,如北京市要求承租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才可以减免房租;广东省的房租减免政策适用于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企业。
各省市对满足条件的企业给予的房租减免幅度各有不同,减免1-3个月租金的居多。减免力度最大的是湖北省,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
2.鼓励国有企业以外的业主减免房租,并给予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或其他政策支持。
北京、山东、湖北、福建等地在省政府或职能部门发布的政策中直接规定了政策支持的具体方式。如山东省规定,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给予最长3个月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额的30%,最高50万元。
如:《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资委关于给予市属国企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资金支持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补助范围及标准
(一)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的租金。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的减免。补助标准不超过企业减免租金的20%。
(二)为增加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生产产能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发生的设备改造和购置款,以及原材料采购费用等。对于生产疫情所需物资支出较大,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给予不超过企业自担部分30%的补助。
(三)国有控股企业按照上述补助标准乘以国有股权比例后,计算补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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